培育組資料介紹 

在四旬期內,常聽到神父叮囑我們要多做悔改、克己、補贖,並要妥辦修和聖事,即是辦告解。 事實上,根據聖教四規第三條,教友應妥辦修和聖事,並勤領聖體,至少每年一次。

有些教友以為,根據這項規定,修和聖事一年辦一次便夠了,那是一個誤會,每年一次其實只是教會的最低要求,目的是希望教友不要只顧忙於世俗事務,而疏忽了靈性的生活。 耶穌基督建立修和聖事,是因為他明白人性的軟弱,我們常常跌倒犯罪,需要悔改,而修和聖事正給人機會,於犯罪後,向天主認錯,並尋求寬恕罪赦。 

另外,我們需要「妥辦」修和聖事,表示我們辦告解時需要真誠的痛悔,並決心改過。  

本堂神父於每台感恩祭前後、每星期六下午五時、及四旬期內每週五晚上拜苦路後,於座堂內協助教友辦理修和聖事。四旬期是淨化心靈、聖化靈魂的好時期,就讓我們好好善用四旬期,妥辦修和聖事,並熱心力行愛德善工,迎接主耶穌的光榮復活。

聖灰禮儀        拜苦路